关于下发2015年质监利剑行动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5年07月01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

平质监〔2015〕53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质监局“抓创新、求突破、树典型、上水平”的工作思路,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省质监局安排部署,市质监局决定开展2015年“质监利剑”行动,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进一步加大对质量违法的打击力度、宣传力度和共治力度,查办一批违法货值巨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曝光一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行为,揭露一批质量违法“潜规则”,整治一批质量问题突出的区域,促进打假治劣的多元共治,保持执法打假的高压态势,进一步提高执法打假的公信力和震慑力,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广大消费者和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树立质监部门“人民质监、执法为民”的新形象。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以化肥为重点的农资产品“质监利剑”专项行动。以化肥为重点产品,严查坑农质量违法案件。重点打击产品有效含量不足、虚假标识和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在春季、秋季分别组织化肥产品专项执法集中行动,积极开展农资打假“三下乡”。继续抓好农药、农膜、农机等产品的执法打假工作。

(二)开展以“地条钢”为重点的淘汰产品“质监利剑”专项行动。重点开展“地条钢”产品执法专项行动,坚决打击非法生产“地条钢”和用“地条钢”轧制建筑用钢材违法行为。对清查出的和举报查实的“地条钢”企业和窝点,一律没收产品和用于生产“地条钢”的工频炉、中频炉等生产工具,并按照《对“地条钢”生产企业和“窝点”断电实施办法》规定,协调相关部门实施停、限电措施。

(三)开展以防水卷材、水泥等产品为重点的建材“质监利剑”专项行动。结合各地实际情况,以防水卷材、钢门钢窗、建筑用金属面绝热夹芯板、陶瓷砖、琉璃瓦、水泥、空心砖、加气块等建筑材料为重点,开展建材产品质量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有毒有害物质释放量超标、伪造、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督促企业不断提升产品质量。

(四)开展以煤炭、瓦楞纸箱等区域重点产品“质监利剑”专项行动。根据各县(区)产业结构和产品特点,以生产比较集中、存在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区域为重点,深入开展瓦楞纸箱、煤炭产品等区域性产品质量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提升产品竞争能力,促进产业良性发展。

在做好重点产品“质监利剑”战役的基础上,还要组织进行儿童用品、汽车制动液等执法打假战役,开展“清新居室”等日常打假行动,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

三、时间安排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56月下旬)。部署开展专项行动,组织排查梳理违法案件线索,启动重点案件查办工作。

(二)打击整治阶段(20156月下旬至11月)。组织重点案件查办工作,加大专项行动调度和督查力度,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新闻宣传工作。

(三)巩固总结阶段(201512月)。做好专项行动总结和宣传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积极推进健全执法打假长效工作机制,巩固“质监利剑”行动成果。

四、工作措施

(一)深入摸排质量违法案件线索。一是高度重视群众举报、监督抽查、上级交办、外系统移送等各种渠道获取的质量违法案件线索,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及时组织调查处理。二是组织开展督查督办活动,市局将适时组织督查督办,有效整治部分行业普遍、突出的质量违法问题。三是按照“网上发现、源头追溯、属地查处”的要求,从中攻取线索、组织查处。四是鼓励开展技术执法研究,对质量违法突出问题、行业性“潜规则”问题进行揭露和破解。

(二)严查彻办大案要案。要坚持以查处大案要案为突破口,推动“质监利剑”行动全面深入开展。切实强化大案要案督办力度,以点促面,突出重点,组织开展跨区域案件的查处工作。对重大突发案件,要深入执法一线,现场指挥,靠前督战,开展案件会商,加快办案进度,确保办案质量。必要时联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共同挂牌督办,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查处到位。

(三)深化区域整治。各地要在保持过去好的做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按照形成多元共工作格局要求,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负主体责任,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体系。通过执法检查、派员督查、暗访摸排、稽查建议书、约谈重点区域政府负责人等措施推动重点区域整治工作深入开展。通过投诉举报数、违法案件数、企业取证数、抽查合格率的前后对比对整治效果进行评估考核。

(四)加强内处协调配合。一是充分发挥市、县联动执法工作的优势,进一步加强跨区域案件线索的通报和协查,积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二是加强与系统内其他业务部门、技术机构的协作配合。要加强执法打假与日常监管、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缺陷产品召回等工作的衔接配合,对其他业务部门转办的案件线索要及时组织调查和查处。三是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情况信息沟通,适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四是加强质监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加强案件移送和线索通报,加大联合执法办案工作力度。

(五)加强宣传发动。要以宣传查办案件工作为重点,加大对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依法公开假冒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件,形成打假声势,震慑违法行为。要注意创新方式方法,既围绕中心大局,关注宏观性、战略性,又着眼提高执法队伍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兼顾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和震慑违法分子的实际效果,努力实现查办一起案件,震慑一批违法分子,警示一个行业的目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质监局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直接负责,逐级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建立上下协调、部门联动、区域协作、协查协办的工作机制,坚决杜绝有案不查、推诿扯皮等问题。

(二)加强检查考核。强化督促检查,积极推动“质监利剑”行动落实情况纳入地方政府质量工作和“双打”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市局将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加大督办和指导协调力度,提升执法打假执行力。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切实加强执法人员作风建设,通过加强教育、强化监督,坚决纠正脱离群众、作风霸道、特权观念严重等不良倾向。严格依法办案,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继续保持执法打假的高压态势,切实抓好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

(四)加强信息报送。要做好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各单位要指定专门的信息收集和报送人员,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2015年“质监利剑”行动不再实施专报制度,请各单位在有关信息统计系统中认真填报,并在报送2015年执法打假工作半年、全年工作总结时,将“质监利剑”行动组织开展情况作为重要内容一并报送,大案要案和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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