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我单位成立于1984年5月,隶属于手机bt365领导的全额拨款科级事业单位。是法定的、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的质量监督检验权威机构。主要职责是承担省、市质量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下达的各项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任务及授权范围内各种委托检验和仲裁检验。2010年省质监局批准在平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基础上筹建甘肃省煤炭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014年根据《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手机bt365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平政办发〔2014〕119号)名称变更为平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甘肃省煤炭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二、机构设置
平凉市质检中心核定编制17人,实有人数17人,退休11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5人,工勤2人。专业技术人员中正高级工程师1人,高级工程师1人,工程师7人,助理工程师6人。职工全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平均年龄36.9岁,知识结构合理,所有从事产品质量检验的人员均持有检验人员资格证,具备对所有已取得认证产(商)品的检验能力。
本中心下设建材综合、煤炭化工、食品三个专业检验室和一个业务办公室。现有工作室建筑面积3400平方米,其中化验室2600平方米,有各种仪器设备200余台。可开展食品、煤炭、建材、轻工、农机配件及三轮农用运输车、石油制品、低压电器、眼镜、化肥等29大类281中产(商)品的质量检验工作。
本中心一贯奉行科学严谨的管理、公正准确的数据、优质及时的服务、高效可靠的工作方针。多年来坚持检验诚信、诚信检验的工作宗旨,为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政府进行质量管理和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誉。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平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预算收入210.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0.19万元,上年结转0.20万元。预算支出210.39万元。
(一)基本支出
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190.39万元,与2016年168.61万元相比,增加21.78万元,增长12.92%。主要原因是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退休养老金、离休费提标政策,调整与工资挂钩的公用经费标准。
(二)项目支出
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2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00万元。较2016年增加20万元,增长100%。主要增长原因是根据业务需要,新增了煤炭、石油制品、农资产品、建材、食品包装材料等区域性和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经费。
(三)非税收入
2017年本部门非税收入计划征收70.00万元,全部为产品质量委托检验费。依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文件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自取消之日起,我单位再未收费。
(四)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57万元,较2016年增加39.96万元,增长36.79%。主要增长原因一是2017年执行了新的工资标准,增加了在职人员的工资、养老保险等在职人员支出;二是根据业务需要,新增了煤炭、石油制品、农资产品、建材、食品包装材料等区域性和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万元,较2016年增加0.83万元,增长1.59%。主要增长原因是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增加了退休人员的工资等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保障支出8.82万元,较2016年增加0.99万元,增长12.64%。主要原因是执行新的工资政策,医保支出的计算基数相应提高,财政拨款预算相应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较2016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16年减少0万元,我单位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较2016年增加0万元,增长0%,我单位不安排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6年相比无变化。预计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0台。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过路过桥费、维修费等支出。较2016年增加0万元,增长0%。
5.培训费0万元。较2016年增加0万元,增长0%。
6.会议费0万元。较2016年增加0万元,增长0%。
7.机关运行费0万元,主要用于维持机关正常运行所产生的费用。较2016年增加0万元,增长0%。
8.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平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