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质监函〔2017〕54号
近日,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2017年第1季度商品煤产品省级监督抽查结果。其中,涉及平凉市12户企业的20批次商品煤合格率为100%。
2017年第1季度商品煤产品省级监督抽查涉及全省14个市(州)的209家生产(经销)企业的210批次商品煤产品,204家企业的205批次产品质量合格,产品质量检验合格率为97.6%,产品质量基本稳定。抽查的产品主要包括无烟块煤、块煤、沫煤、混煤等;检验依据为《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GB/T18666-2014以及《2017年甘肃省商品煤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等;检验项目为涉及大气污染防治的发热量、灰分、硫分等3个项目指标。抽查发现有5家企业的5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主要不合格项目为硫分、灰分项目指标,其中监督抽查涉及平凉市辖区内商品煤全部合格,涉及有关企业及产品名单见附件。
附件:
手机bt365
2017年6月19日
抄送: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煤炭经营及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区)质监局、工业园区分局,市质检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