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报告

索 引 号 PLQTS0032-N2015-0004326 发布机构 平凉市质监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5月03日
主题分类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阅读次数

2016年,平凉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省质监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持依法治特、强化属地监管、突出隐患治理、狠抓责任落实,全年未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实现了“零事故、零死亡”的工作目标,为我市经济社会安全平稳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分析报告如下:

一、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现状

(一)基本情况

1.在用特种设备情况:至2016年底,全市特种设备在册数7831台(见下表),在用设备6852台,较上年增长20.3%。另有各类气瓶约2.1万只。特种设备在册数居全省第8位。

2016年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报告

2.气体充装单位情况:至2016年底,全市各类气体充装单位25家,其中液化气10家、氧气4家、乙炔2家、天然气9家(车载气瓶8家、移动式压力容器1家)。

3.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情况:至2016年底,全市特种设备制造单位3家,锅炉安装单位4家、电梯安装维保单位5家、压力容器安装单位11家。

(一)全市特种设备分布行政区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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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种设备分布柱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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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特种设备检验单位情况:至2016年底,全市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1家(市特种设备检验中心),下设气瓶检验站4家,其中液化气钢瓶检测站1个、氧气钢瓶检测站1个、车用气瓶检测站1个、乙炔气瓶检测站1个。正在建设“四站合一”(液化气、氧气、车用气瓶和乙炔气瓶)检测站一个,预计今年上半年可投入使用。

(二)设备变化情况

特种设备数量总体呈逐年增长趋势,设备总量较上年增长了20.3%,其中电梯增量最大,目前全市共有电梯2878台,增长率达到了48.7%

在用电梯增长情况和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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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项目  

起重

机械

电梯

锅炉

压力

容器

厂内

车辆

压力

管道

合计

定期

检验

328

2037

497

303

 

2477

3165

监督

检验

300

744

68

36

94

1592

1242

合计

628

2781

565

339

94

4069

4407



  








   二、特种设备检验情况

(一)检验状况分析

2016年全市共检验各类特种设备4407台(件),不合格报告18份,设备检验率达到了88.31%。全省排名第6位。(其中:起重机械628台、电梯2781台、锅炉565台,压力容器339台,厂内车辆94台),检验压力管道4069,检验各类气瓶8920只(其中:液化石油气瓶6900只,无缝气瓶468只,乙炔气瓶943只,车载气瓶609只);举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班10期,培训各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863名。

(二)隐患状况分析

截止今年2月初,全市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为839台,隐患率为12.24%,在全省排名第6位。设备隐患率最高的为电梯,隐患数量达300台之多,隐患原因主要为设备超期未检或检验信息不全造成。全市只有庄浪、崇信、灵台、泾川四个县隐患率达到了10%以下。各县设备隐患率分别为:灵台县9.3%、泾川县9.66%、崇信县10%、庄浪县11.08%、华亭县11.35%、崆峒区12.61%、平凉市工业园区15.88%、静宁县23.54%
 

2016年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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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2016年安全监察情况

(一)强化特种设备责任落实,完善责任体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分解下达了全市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及检验工作目标任务,督促各县(区)质监局(工商局)与基层工商所签订了安全监管责任书,各县(区)局与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签订了安全承诺书,重点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第一责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了每个单位,每个监管人员,形成了层层抓实,人人管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隐患排查、落实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了重大节假日和重点时段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行动,确保了重大节日期间和“两会”等重点时段特种设备安全。持续推进特种设备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大检查“三项行动”,开展了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和涉氨企业、气体充装单位专项整治。共检查企业1242家,检查设备3600多台(件),出动执法人员和车辆3000多人(次),下发指令书483份,立案查处22户企业,关停2户,拆除设备9台,停用客运索道1部,改造更新设备19台。

(三)强化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素质。组织和参加各项业务培训7批次300余人次。通过培训,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理论基础和业务能力得到了提升,为下一步更好地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组织人员编制了《平凉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实务(安全监察篇)》、《平凉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实务(现场检查篇)》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指南》,并向各县(区)质监部门执法人员和全市所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了免费发放,共发放600多册。为提高基层局监管能力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四)强化信息建设、加快体系改革。从去年101日起,新的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平台已在市、县两级质监部门和检验单位正式投入使用,特种设备安装告知、检验、使用登记等各项业务都已通过新监管平台办理并正常运行。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发展和推进质监综合改革的要求,方便企业就近、就地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从101,市局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行政审批事权已全部下放到县(区)质监局,并对各县(区)业务办理人员进行了培训和督查指导,确保了许可下发接得住,接得好。截止12月底,各县(区)已顺利办理使用登记325份。

2016年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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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健全工作制度,落实督查指导。报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建立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季度督查制度要求,全年共开展联合督查和专项督查4次,随机抽查气瓶充装、油气管道、涉氨制冷等单位105家,认真落实气体充装企业年度检查制,检查气体充装单位22家,停产整顿1家,办结特种设备投诉举报12起。

四、存在的问题

2016年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但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和困难:一是传统的监管方式与安全新形势不适应。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特种设备数量特别是老旧设备数量持续大幅增加,特种设备故障率逐年上升,安全风险不断加大。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为主要手段的传统方法,越来越难以有效识别和管控日益增加的特种设备风险,需要转变监管理念,运用法治和市场的思维,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监管创新。二是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相当部分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遵章守规意识不强,作业人员违章操作、无证上岗和在用设备超期未检、带“病”运行等问题仍较多存在,生产使用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纠不及时、不到位。三是安全队伍建设与工作任务不适应。从事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人员总量少,专业人员比例不足,在安全问责压力大而激励机制相对不足的情况下,部分安全工作人员存在“不想干、不敢干、不会干”的问题。

五、工作对策及建议  

(一)推动完善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推动基层政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大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力度,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完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促进相关行业(领域)部门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履职到位。进一步明确各级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工作职责,按要求完成生产使用单位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检验质量监管和专项监察执法等任务,推动生产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探索建立生产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自我评估分类与部门监督抽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二)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继续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普法活动和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培训。以“3.15、安全生产月和质量月等为载体,深入宣贯《特种设备安全法》。通过集中宣传、网络宣传、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的“四进”活动。加强安全常识和隐患危害与辨识指南宣传,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知识,着力从舆论营造特安工作氛围。

(三)加强监管人员的培训。进一步加强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执法比武、监管互查等方式,提升基层局监管人员工作能力,提高监管队伍业务素质。

(四)加强电梯安全监管。利用甘肃省特种设备监管平台,建立电梯安全救援体系,通过组建专业的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办法,提高电梯应急救援能力。在质监网站公布本辖区电梯等设备和使用单位检验信息,及非法使用特种设备案件信息及其他有警示意义的典型案例。  

(五)推行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进一步推进实施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制度。逐步将安全责任保险推广到涉及民生安全的大型游乐设施、气瓶、公共领域等特种设备,化解责任风险,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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