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监督实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组织实施质量监督检查、专项抽查和后处理工作,协助有关质量监督检验抽样工作,承办无证生产的查处;
3.依法对辖区内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实行监督,组织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
4.宣传贯彻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
5.依法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及市场计量行为;
6.依法对辖区内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用索道、大型游乐设备等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