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务会议议事规则

索 引 号 PLQTS0032-N2015-0003220 发布机构 本站原创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5年03月27日
主题分类 机关管理 阅读次数

 

一、会议的主要任务

1.学习并研究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质监局有关会议、文件及有关领导的指示精神。

2.研究审定以局名义发布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制度及管理办法。

3.研究机关各科()和下属各单位重要业务工作,通报、协调重要工作安排。

4.听取重要工作汇报,讨论涉及全局性的重要工作事项。

二、会议召集时间

局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到二次。局务会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并主持。

局务会议由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有关科()、下属各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参加(列席),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同志列席。办公室主任记录。

局务会议的议题由各科()和下属各单位提出交由办公室汇总后,由分管副局长审核后报局长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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