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高山红果品保鲜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案

索 引 号 PLQTS0032-N2015-0004015 发布机构 本站原创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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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安排,庄浪县质监局对庄浪县高山红果品保鲜有限公司在用特种设备进行了检查。经检查,该公司在用特种设备未进行定期检验,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未进行定期校验和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作业,庄浪县质监局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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