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市质监局查处赣州市章贡区某电动车厂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制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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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发布日期 2015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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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质检系统执法打假典型案例 (9

  江西省赣州市质监局查处赣州市章贡区某电动车厂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制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案。

  根据举报,赣州市质监局依法对赣州市章贡区某电动车厂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该厂生产的公主小迅鹰龟王巧格电动自行车标注台州市某车业有限公司厂名厂址。执法人员对上述电动自行车进行抽样检验,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该厂共生产上述电动自行车200辆,涉案货值31.4万元。目前,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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